关于征集2017年《镜湖诗草》诗词作品的通知
发布人:校工会、教职工诗词协会  发布时间:2017-11-10   浏览次数:313

协会全体会员:

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“坚定文化自信,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”的精神,展示我校教职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,营造学校教职工以德育人、以文化人的良好氛围,促进校园文化建设。教职工诗词协会在征集完成首期《镜湖诗草》(2016)作品征集编印的基础上,继续启动《镜湖诗草》(2017)作品集的作品征集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作品征集范围

诗词协会会员或校内其他在职教职工,报送作品数量不限。

二、主题要求

作品主题不限,但应当围绕记录心灵感悟,抒发家国情怀,诠释教育使命,讴歌伟大时代,展示学校成就和教职工良好精神风貌、传播社会正能量而创作的作品。

三、投稿要求

(一)体裁要求:

1.近体诗:即格律诗,必须有题目,形式符合格律诗的平仄、韵律要求。

2.古体诗:必须有题目,要押韵。

3.词:必须有题目,题目格式应为词牌名·题目,形式要符合词牌的格式、平仄。

4.现代诗歌:必须有题目,押韵、不押韵均可。

5.赋:要符合赋的基本特点。

6.画配诗:画美、配文为诗词。

(二)作品须为原创,创作时间不限。

(三)协会拥有对所有入选作品结集印发和网络传播等相关权利,作者拥有作品署名权;

(四)投稿作者须署真实姓名,并注明工作单位、出生年月、职称、联系方式。

(五)投稿一律采用电子信箱投稿方式,收稿信箱为:cumtjzgscxh@163.com。投稿时间截至2018131日。

四、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国矿业大学教职工诗词协会。

中国矿业大学教职工诗词协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0一七年十一月九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