协会全体会员:
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“坚定文化自信,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”的精神,展示我校教职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,营造学校教职工以德育人、以文化人的良好氛围,促进校园文化建设。教职工诗词协会在征集完成首期《镜湖诗草》(2016)作品征集编印的基础上,继续启动《镜湖诗草》(2017)作品集的作品征集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作品征集范围
诗词协会会员或校内其他在职教职工,报送作品数量不限。
二、主题要求
作品主题不限,但应当围绕记录心灵感悟,抒发家国情怀,诠释教育使命,讴歌伟大时代,展示学校成就和教职工良好精神风貌、传播社会正能量而创作的作品。
三、投稿要求
(一)体裁要求:
1.近体诗:即格律诗,必须有题目,形式符合格律诗的平仄、韵律要求。
2.古体诗:必须有题目,要押韵。
3.词:必须有题目,题目格式应为“词牌名·题目”,形式要符合词牌的格式、平仄。
4.现代诗歌:必须有题目,押韵、不押韵均可。
5.赋:要符合赋的基本特点。
6.画配诗:画美、配文为诗词。
(二)作品须为原创,创作时间不限。
(三)协会拥有对所有入选作品结集印发和网络传播等相关权利,作者拥有作品署名权;
(四)投稿作者须署真实姓名,并注明工作单位、出生年月、职称、联系方式。
(五)投稿一律采用电子信箱投稿方式,收稿信箱为:cumtjzgscxh@163.com。投稿时间截至2018年1月31日。
四、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国矿业大学教职工诗词协会。
中国矿业大学教职工诗词协会
二0一七年十一月九日